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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4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03

别让尴尬的“空窗期”困住打工人

赵亮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公司规定,由于空窗期大于3个月,招聘无法继续推进。”近日,“职场人的简历不敢有空窗期”成为热议话题。不少求职者经过一段时间休整会发现,简历中的“空窗期”成了减分项,会被揪着不放、“拷问”再三。一项调查显示,仅有41.3%的HR表示可以接受“空窗期”超过6个月的求职者。不少人无奈喊话,“我们是有空窗期,不是有案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场人员流动变得越来越普遍。身在职场的人,不论是出于健康考虑进行休养,还是生育后暂时照顾家庭,抑或为了掌握一技之长,一些劳动者给自身职业发展按下了“暂停键”,在简历中出现“空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仅凭有过“职场空窗期”,就一棍子打翻一船人,这样的招聘标准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那么部分用人单位为何不待见“空窗期”?有的是担心求职者脱离职场过久,岗位技能会退化,跟不上用人单位的节奏;有的是觉得选择长期“空窗”的员工性格有问题难以管理;还有的单位觉得求职者的“不稳定”会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为了降低用人风险,用人单位先入为主地认定“空窗期减分”便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就此而言,用人单位戴着有色眼镜对待具有较长期限职场“空窗期”的求职者,不仅是一种歧视,也涉嫌侵犯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有违法风险。

当然,作为求职者也应对“空窗期”有一个积极而合理的解释,将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并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比如,展示自身技能的提升,表现自己对行业动态的关切与了解,透露自己在“空窗期”进行的职业规划等等。如果能够弥合信任裂痕,赢得用人单位青睐,“空窗期”就不是职业发展的终点,而是重新出发的起点。

另外,人社部门、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有必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环节的监督指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应对职场“空窗期”可能存在的一系列歧视问题。社会方面也应适时提高宽容度,让求职者更加从容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节奏。

那些笃信“空窗期减分”的用人单位,有一个潜在的逻辑,即优秀的求职者,从业经历应该是完整的没有空白的。但人不是机器。客观原因也好,主观意愿也罢,在“空窗期”调整状态、得以喘息,何错之有?希望求职者、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努力,打破偏见、拒绝歧视,对职场“空窗期”予以包容,让更多人有梦可期。 (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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