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座谈会现场 受访单位供图
本报讯 (记者向晓文)“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怎样适应圆通公司的治理结构,尤其是公司与加盟站点的合作模式?”“职工对公司的意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公司近期是否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是如何处置的?”“公司工会法律服务工作需要上级工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提供哪些支持?”5月10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一行前往省总工会第一蹲点组所在地(四川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四川圆通速递有限公司5号库智能分拣线、“职工之家”等,重点了解了公司职代会筹备、法治宣传、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等情况。座谈中,省总法律部、成都市总法律部和双流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与蹲点组、公司工会深入探讨了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举措。调研组表示,工会法律服务要体现“双维护”特色,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排除劳动关系中的隐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这是今年省总工会平台企业工会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介绍,5月9日,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平台企业工会法律服务的通知》,制定了目标任务。2024年,县级以上工会要建立工会法律服务团队30个以上,组织律师80人以上,以圆通、货拉拉等平台企业为重点, 辐射其他平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全年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400人次,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工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关联企业、配送站点等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该工作人员说道。
那么,有哪些具体服务举措呢?记者梳理发现,《通知》明确了三项主要服务举措。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安排律师深入圆通、货拉拉等平台企业分支机构、关联企业,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司机之家、配送站点等实体阵地,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推动整合线上线下普法资源,构建“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传播体系。及时报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二是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推动平台企业依托线上平台搭建沟通渠道,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探索总结推广符合货运平台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等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模式,加强运用“一函两书”对平台企业和用工企业的劳动法律监督,推动货运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争议纠纷和举报投诉信息。发挥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工会劳动争议联调中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等,引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社会律师、退休法检工作者等专业力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协商调解。三是大力实施职工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延伸工会法律服务触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会法律服务指引,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比较集中的工作地或休息地设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流动站点,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劳动者诉求反映集中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设立职工法律服务站点,组织律师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近就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做实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