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务工人员李女士向本报咨询称,她系某装修公司的室内设计师。2023年10月,李女士所在的设计团队承接了某城市商业体的设计项目。之前公司许诺,待设计交付业主并付款后,以实付金额为标准给予设计团队每人3%的业务提成。2024年4月,设计项目已交付甲方并付款,但公司告知该项业务提成取消了。李女士问,公司说好的业务提成,现在不兑现了,该怎么办?
针对李女士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律师指出,业务提成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业务提成及经济补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提起诉讼。
王律师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本案,李女士的业务提成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系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发放。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李女士支付劳动报酬的,李女士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业务提成和经济补偿金。李女士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