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旅游公司就有高息分红?不,一切都是套路。7月9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了一起利用旅游公司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件。
2022年以来,云南省昭通市人吴某先后在贵州、云南、重庆和成都等地租赁房屋,以租赁房屋为住所地注册成立新能源汽车、农业、旅游等公司。成立公司后,以投资该公司旗下产业为名,向社会群众吸收资金,但所有经营活动均处于未正式开展或没有结果的状态。
2023年9月,吴某以上述理由到广元考察市场,在广元利州区嘉陵街道九龙商城租赁商铺,后以该商铺注册成立四川红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吴某利用该公司对外虚假宣称自己是富二代,在贵州、云南等地有梅花鹿养殖、茶叶种植等产业基地,并称要在广元开实体店销售。同时招聘业务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名片、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众宣传公司业务,以投资该公司有高息回报、免费旅游、活动奖励等好处,并约定投资后每月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方式诱骗群众投资。
2023年底,吴某在广元利州区某地租赁一门面,用从其他公司购买的鹿茸酒等谎称为自己公司产品,进一步吸引群众向自己公司投资。吴某利用虚假宣传和高息诱惑,诱骗广元辖区客户134人,骗取资金共计1916700元,案发前已支付利息48650元。
投资不久后,便有部分市民找吴某退款或分红,但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更是玩起了“消失”。此时,参与“投资”的市民才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吴某将收取的资金,部分用于付息及相关经营开支,其余的用于个人开支和娱乐场所消费,先后在广元不同酒吧、KTV、足道等消费数十万元。同时查明,吴某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和成都市郫都区,以同样的方式对外吸收资金,均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广元警方在掌握大量证据后,遂决定对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某于2024年2月3日被广元利州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7日被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局依法执行。
该案由广元利州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于5月6日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日前,广元利州区法院依法就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吴某表示自愿认罪,也辩称愿意积极筹措资金赔偿被害人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