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在线消息(陈碧红)由四川省商务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出台,对四川省范围内汽车报废/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补贴范围、补贴方式、具体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根据细则,上述三类以旧换新政策的相关服务平台已于2月17日0时上线启用。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予补贴)。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报废、购新和补贴申请人为同一位消费者,以及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等4个条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补贴政策同样自1月1日起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同时完成旧乘用车转让登记和新乘用车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方面,按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补贴(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补贴政策自1月1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补贴对象为在政策实施期间在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须含蓄电池组)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的,额外再给予100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