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钟金秀记者向晓文文/图)2月18日,宜宾屏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庭审后的调解。
据了解,陈某某与张某某曾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合作出现了裂痕,最终引发了这场官司。庭审当日,陈某某带着愤怒和不满来到法院,希望法庭能为他讨回公道。然而,被告张某某却迟迟未出现。面对空荡荡的被告席,陈某某一度情绪激动,他指责张某某背信弃义,不履行合伙协议中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了重大损失。尽管被告未到庭,但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调解。他们认真听取了原告的陈述,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并尝试通过其他途径与被告取得联系,以了解他的立场和诉求。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解中,法官们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他传达了庭审的情况和原告的诉求。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张某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