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点亮一座城匠心酿美酒 竹韵谱新篇服务职工群众的“老黄牛”专注假扮猎头诱导员工辞职,说说你对企业“钓鱼式裁员”的看法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417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6-04

假扮猎头诱导员工辞职,说说你对企业“钓鱼式裁员”的看法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工务段 樊渐诩:

笔者以为,假扮猎头诱导员工辞职,是一种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定的短视行为,不仅损害员工权益,更对企业长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首先,企业以假扮猎头等不正当手段诱导员工辞职,试图规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员工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工作,这无疑是对员工权益的极大漠视。

其次,企业为节省赔偿金而采用极端手段逼迫员工离职,只会加剧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危机,损害企业的声誉。一个不讲诚信、不尊重员工的企业,很难赢得员工的忠诚和市场的认可。长期来看,这种行为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阻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企业“钓鱼式裁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式迫使劳动者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行为。企业“钓鱼式裁员”显然违背了这一法律规定,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代池坝煤矿党群工作部 李小英:

如果有企业假扮猎头诱导员工辞职,我认为是企业管理层面出了问题,在上演现代版的“无间道”。

一个企业,经营效果不可能一直呈上升趋势,总有起起伏伏的时候,如果经营效果不好,可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向员工明明白白交家底,使员工及时了解企业状况,保持正确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明确自身职责,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想办法、添措施降本增效,凝聚起员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强大动力。在获得员工理解的基础上,采取或降薪、或离岗待退、或调岗等方式,确保企业能先活下来。不得已裁员时,也要依法依规进行,规则不能破、底线不能越。

宜宾市总工会 刘婧:

通过不正当手段诱导员工主动辞职,以规避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义务,在笔者看来,企业这种“钓鱼式裁员”是不合法且不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声誉及未来发展。

诚实守信是企业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以“钓鱼”手段诱导员工辞职,用这种见不得光的“套路”来规避法定义务,实属得不偿失。要知道,今日省下的每一分补偿金,都是在透支企业未来的生存权。

合理裁员无可厚非,但必须合情合法。希望企业守住底线,少点套路,多点真诚,把精力更多放在依法依规经营管理上,放在尊重关爱员工上。而员工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装自己,破解“伪自愿”陷阱,积极合法维权。

川煤华荣能源新维煤业公司 程方强:

个人认为,企业“钓鱼式裁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权益,破坏了职场生态。企业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员工为企业辛勤付出,理应得到尊重和公平对待,而企业却通过不正当手段算计员工,试图将其“骗走”,严重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寒了员工的心,也会让外界对企业的信誉和价值观产生质疑,破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职场充满猜忌和不安。

员工对企业一旦失去信任,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随之降低,也会影响在职员工的工作心态,导致人才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监察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及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

沐川县委统战部 杨兴俊:

从法律层面看,“钓鱼式裁员”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与条件。

从商业伦理角度看,“钓鱼式裁员”严重耗损了企业的诚信。诚信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是企业与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建立长期信任关系的基础。企业采用“钓鱼式裁员”这种欺诈手段,虽可能在短期内节省部分成本,但从长远来看,会破坏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导致员工士气低落、人才流失,进而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真可谓得不偿失。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引发社会的负面评价,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钓鱼式裁员”现象的频发,也反映出当前劳动市场监管存在一定漏洞,以及部分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对隐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企业违法用工的惩戒,增大企业违法成本。劳动者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西充县委老干部局 李明红:

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企业规避法定责任的投机心理。辞退员工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部分企业为节省开支,挖空心思设计各种“软裁员”套路。除了“猎头钓鱼”,还有“温水煮青蛙”式的孤立排挤、设置不合理KPI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通过拆分薪资结构实现实际降薪等手段。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切身利益,破坏了雇佣关系的稳定,也增加了社会就业压力,影响社会和谐。

面对“钓鱼式裁员”等违法用工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用工进行严格审查,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同时,要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堵住可能被企业利用的漏洞。劳动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当遭遇不合理对待时,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企业若想长远发展,应把精力放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管理上,而非算计员工。只有依法经营、善待员工,才能赢得员工的忠诚和社会的认可,实现可持续发展。“钓鱼式裁员”或许能一时降低成本,但失去的信誉和人心,将成为企业发展难以逾越的障碍。

下期话题:青年作家刘楚昕的获奖感言何以感动全网?

来稿请发送至邮箱:372568613@qq.com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