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春作(新华社发)
在流媒体竞争白热化的当下,视频平台为争夺用户与流量,竞相推出VIP、SVIP、超前点播等多元化付费模式。然而,“套娃式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如影随形,消费者在享受数字娱乐的同时,却陷入了付费迷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发声,直指平台运营中存在的法律漏洞与监管盲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视频平台成为人们日常娱乐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近年来,各视频平台推出的充值VIP、SVIP以及超前点播等服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议。这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平台的盈利需求,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法律合规性等多方面。
VIP 服务“层层加价” 消费者权益频遭侵害
“买了VIP,看剧还要再花钱‘超前点播’,广告也关不掉,这会员买了有什么用?”近日,成都市民何女士向记者吐槽,自己在某视频平台开通VIP会员后,仍被各种付费项目“围追堵截”。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大视频平台付费模式日趋复杂,VIP会员权益不断“缩水”,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何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视频平台会员制普及,VIP、SVIP、超前点播等服务模式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记者登录多家主流视频平台发现,付费体系已形成“VIP-SVIP-超前点播-单片付费”的层级模式。也就是说,当前视频平台会员服务存在 “权益缩水”“自动续费陷阱”“广告特权名不副实”等问题,部分操作甚至涉嫌违法违规。
以某热播剧为例,普通VIP会员可观看前10集,若想提前解锁后续剧情,需额外支付每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而最高级的SVIP会员虽能跳过部分广告,或者提前多看几集,但仍需付费解锁大结局。
“这相当于买了会员还要再交钱,所谓的‘尊享权益’根本名不副实。就像‘套娃’一样,一层套一层,永远掏不完的钱。”某视频会员用户黄先生表示,自己原本以为开通VIP就能“一劳永逸”,结果发现平台不断推出新的付费项目,“感觉被套路了”。他曾多次向平台客服投诉,但得到的回复是“超前点播是商业模式的创新”。
许多消费者表示, 购买VIP会员后,仍需额外付费才能观看某些内容,甚至需要升级为SVIP才能享受更高画质或更多特权。此外,超前点播的逐集解锁模式也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2021年,中消协明确划定红线:视频平台对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前已购买VIP服务的用户,不得借修改格式条款增加收费项目。同时也明确指出,视频平台“超前点播”模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自动续费套路深 广告特权成摆设
除“超前点播”外,视频平台的“自动续费”机制也饱受诟病。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平台在用户协议中默认勾选“连续包月”选项,且取消续费入口隐蔽,导致不少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
“我明明只想试用一个月,结果第二个月直接被扣了钱,取消续费还要在APP里找半天。”消费者刘女士抱怨道。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动续费服务需在消费者接受前5日显著提示,但部分平台却将提示义务模糊化。例如,某平台VIP协议称“到期前1至3天自动扣费”,且取消续费需提前3天操作,但实际扣费时间常早于提示,甚至在用户明确取消后仍按调整后的价格扣费。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被法律专家认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强制交易。
此外,视频平台宣传的“免广告”特权也遭到质疑。记者实测发现,即便开通VIP,用户仍需观看片中插播广告、弹窗广告等,仅片头广告可跳过。北京互联网法院此前曾判决,此类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广告若未在协议中明确告知,或未提供关闭选项,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在实际监管中,如何界定“创意中插”等广告形式是否属于违法插播广告,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这些广告形式往往与剧情内容相结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明确广告的界定标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多部门联动整治 但法规仍存空白
面对消费者投诉,监管部门已开始介入。此前中消协发布的《2023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将“视频平台VIP服务乱象”列为重点问题,并呼吁加强监管。
随后,上海市消保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多地监管部门约谈主要视频平台,要求整改“自动续费”和“超前点播”问题。部分平台已进行调整,如腾讯视频优化“选集解锁”功能,爱奇艺取消“逐集付费”模式。
但记者发现,仍有平台未完全落实整改要求。例如,某平台仍要求用户按顺序购买超前点播剧集,且自动续费取消流程复杂。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虽然已经对视频平台付费乱象开展过约谈,要求其规范会员服务。然而,由于缺乏细化规定,平台往往通过修改用户协议“打擦边球”。
从法律角度来看,视频平台的VIP、SVIP及超前点播等服务模式本身并不违反法律。2020年法院在《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中明确指出,超前点播属于“商业模式的探索”,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平台可以随意设置收费项目或变更服务条款。
专家建议:立法细化+监管升级
针对当前乱象,法律专家建议,应从立法和监管两方面入手,规范视频平台会员服务。
2024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对“自动续费”划定红线,但针对超前点播、广告推送等问题的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可借鉴广电总局整治互联网电视直播乱象的成功经验,出台专项规范,明确“逐集解锁”“违法广告”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例如,对违规插播广告的平台,可参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通过细化规则,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促使平台规范经营。
中消协曾呼吁平台“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但仅靠企业自律远不足以根治乱象。建议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视频平台会员服务透明化指南》,要求平台明确标注“超前点播是否影响原会员权益”“广告类型及关闭方式”“自动续费取消流程”等信息,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抽查。
针对广告推送、自动续费等隐蔽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要求平台接入“广告监测系统”,实时上报广告类型、播放时长等数据。同时,监管部门应建立便捷的消费者投诉平台,整合12315等投诉渠道,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此外,可以简化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责令平台退还消费者费用,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未来将加强对视频平台会员服务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