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左一)正与工会工作人员会商工亡职工调解方案
本报讯(记者向晓文文/图)职工遭遇工亡,死者家属不知怎么索赔,怎么办?资阳市雁江区总工会就聘请了3名劳动争议调解员与用人单位协商,最终为死者子女追回各种赔偿116万元。
11月21日,当调解员孙晓红谈起此次维权经历时,仍激动不已。原来,今年7月18日上午,资阳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职工江某裕上班时因热射病倒地,后送医院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公司多次与死者子女协商赔偿事宜,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协商一时陷入僵局。
之前,公司也曾出现过伤死事故,是由雁江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孙晓红主持调解的。经死者子女同意,公司希望法院、工会能指派孙晓红调解此案。
次日9时,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死者子女等来到雁江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面对面调解。作为调解员的孙晓红分别单独听取各方诉求,并针对各方诉求中无法律依据部分予以法律解释,并说服各方放弃,以促成双方缩小分歧。经过数轮背靠背做各方工作,直到中午12时30分,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为趁热打铁,孙晓红与双方约定,下午2时30分继续调解,双方就江某裕工亡赔偿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由管理公司赔偿死者子女116万元,了解此事。
当孙晓红起草赔偿协议时,管理公司提出了江某裕在殡仪馆还有一笔费用未结算,由于公司赔的116万元里面包括了丧葬费,所以殡仪馆的费用应该由江某裕的子女去结算支付,但江某裕的子女认为管理公司的某领导在之前双方协商时,承诺公司承担这笔费用,故此拒绝,导致无法签订协议。
“眼看达成的协议,可能又无法进行下去,我心急如焚!”孙晓红心里着急。于是,她找到雁江区法院法官助理刘丽宏寻求支持,刘丽宏向死者子女逐条解答法律并表示,公司赔的116万元里面包括了丧葬费,理应由死者子女支付。
最终协议终于签了。死者子女表示,因成都疫情管控他们均须当天返回,工亡职工子女担心签订协议后没有经司法确认无法拿到赔偿款,遂要求公司立即履行,但公司表示,公司财务制度也有流程要走,根本无法满足对方立即履行的要求。
孙晓红为了打消死者子女的顾虑,征得管理公司同意后,在协议中注明:管理公司如“自未足额支付赔偿金之日起,以未支付赔偿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的内容。
当天的协商过程一波三折,最终于当日傍晚6时30分,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据悉,8月初,该公司已将赔偿款如数打到了死者子女的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