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王鑫)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重要部署,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增进职工福祉,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为助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工会作为。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聚焦主责主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帮扶中心赋能增效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引导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塑造幸福生活环境、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为重点开展试点,聚焦“帮扶中心+服务职工基地+基层工会”协作模式,着力打造一批服务职工阵地和基地,拓展基层帮扶服务站点功能,培育一批社会资源和力量,打造职工生活关爱智能化平台,建立上下、左右、内外分层分级分类协作机制,提升工会服务供给能力。
据悉,2021年9月,全国总工会部署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当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将20家工会帮扶中心和50家企业(工业园区)纳入全总试点单位。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均已在全总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推动落地了一批帮扶服务职工项目,培育储备了一批服务职工基地、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形成了一系列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了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取得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