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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5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29

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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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诚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此次意见的出台,对维护该群体合法权益、安全生产、就业需求等均提出一定要求,为下一步做好服务大龄农民工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依据。

大龄农民工何去何从?此前,全国多地发布建筑业工人清退政策,包括“禁止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等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等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在企业看来,大龄农民工反应慢,肢体协调性差,安全事故风险较大,属于工伤的高危人群,让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农民工远离体力消耗大、安全风险高的岗位,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但部分大龄农民工由于家庭负担较重和退休收入较低等原因,对就业具有刚性需求,又因为缺乏专业技能,行业选择面窄,只能进入建筑、环卫等行业从事体力劳动。

因此,多地出台的大龄农民工的清退政策,虽着眼于保障他们的安全,初衷是好的,但很多农民工却并不买账,不少农民工除了年龄大点,身体却是健康的,完全能够胜任企业的相关工作。“一刀切”的清退既缺乏合理性,更缺少人情味儿。

此次意见的出台,既照顾到大龄农民工对就业的现实需求,又体现了国家政策向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倾斜。意见强调,要收集适合大龄农民工的就业岗位、零工信息,在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中持续发布;尊重大龄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根据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大龄农民工有就业需求的,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除此之外,保障大龄农民工的就业权利,还需在政策的细化实化上下功夫,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入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做好落地落实工作,在安全的“尺度”与政策的“温度”间找准平衡点。在这里,工会组织作为农民工的“娘家人”,在服务好大龄农民工工作中要主动作为,积极传递工会“温暖”,有针对性地聚焦他们的急难愁盼,千方百计整合资源分类施策,为他们提供精准务实服务,加大在职业技能提升、安全防护、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帮扶力度,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一起,积极引导他们向安全度更高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转型,最终在不同行业和职业之间形成大龄农民职业分层级、有缓冲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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