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笔者认为,这标志着全民阅读进入法治化保障的新阶段,也将推动职工书屋等基层阅读阵地建设实现从“有”向“优”的深刻转变。
国家推动全民阅读已近二十年。过去,全民阅读更多是一项倡导性的 “软指标”。如今,《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其升级为一项刚性的公共服务,核心在于以法治化手段完善城乡阅读设施建设,扩大阅读服务覆盖面,让阅读资源更普惠可及,让阅读场景更丰富便捷,创造“有书读、读好书、方便读”的全民阅读环境。
全国总工会推行职工书屋建设已有18年历史,目前各级职工书屋超过15万家,电子书屋覆盖职工约2500万人,成为直接服务职工群体的基层阅读阵地,连接公共阅读资源与职工个性化需求的桥梁纽带。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将职工书屋建设明确纳入全民阅读设施规划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能够有效补齐公共阅读服务在职工群体中的覆盖短板。
对于各级工会组织而言,落实《条例》精神,关键在于让职工书屋更精准、更便捷、更有活力。围绕所在机关企事业职工特点,精准配置专业性书籍,同时补充文学、社科、生活类读物,既满足职业技能提升需求,也覆盖日常精神文化消费。适配职工作息规律,推行“班后借阅、班前归还”“线上预约+线下取书”等灵活模式,打通职工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工沐书香”阅读活动,设置读书分享、技能研讨、亲子阅读等主题,将简单“借书看书”升级为互动式、社交化的应用场景,增强职工归属感和工会向心力。针对新业态、一线体力劳动、老年等群体,提供便携读物、有声书、适老化阅读设备和服务,兼顾特殊职工群体的阅读需求。
《条例》的实施,意味着全民阅读正成为一项触手可及的法定权益。期待各级工会以此为契机,运用法治思维激活职工书屋建设“一池春水”,真正建成资源精准、服务便捷、场景多元、数字赋能的精神家园与成长平台,让书香浸润每一位职工的奋斗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