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让7名农民工有望过年前拿到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
2023年4月至5月,周某华等8名农民工受朱某雇佣,在某项目工地提供劳务。该工程完成后,朱某支付一部分工资,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2024年9月20日,经周某华等人多次催要,朱某与周某华等人进行结算,核算确认尚欠7名农民工劳务工资1.5万余元,其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付清。 约定时间到期后,朱某仅支付拖欠的工资6000元。周某华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金秋湖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朱某,详细了解欠薪情况。朱某表示,自己人在外地,资金紧张,暂时没有办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承办法官随即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做工作,朱某同意通过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在春节前将拖欠的9000余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随后,承办法官分别征求7名原告意见,通过在线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朱某在农历除夕前支付拖欠7名原告工资9000余元并支付利息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