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4月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换届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协会章程、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负责人及理事、监事和协会法定代表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履职,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9万件,成功化解38.6万件, 超过80%的人民调解案件在乡村得到就地妥善处置,有效推动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会议明确了省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方向: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力军,守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治理、服务广大会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下,依法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促进人民调解事业健康发展。
此外,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理事会和协会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行业自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法规,把合规建设摆在首位,团结带领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