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骆寓言)5月1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重要通知,针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旨在通过严格管理,有效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与公信力,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
通知指出,各企业及申请人需组织并督促所属安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完整、规范地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及社会公众主动发现、及时反映并协助查处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办理证书、非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此,省水利厅特别设立了专项举报渠道, 包括举报电话 (028-86949190)和联系人,并明确了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
在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的同时,省水利厅还将持续加大对水利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核查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对于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安管人员及负有责任的相关企业,省水利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不予受理、撤销已获许可、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