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职伤与商业险可兼得“劳动关系超市”不光要开张更要旺场用人单位以孕产期间留岗降薪为由克扣劳动者生育津贴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返还?你的岗位会被人工智能替代吗?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操场上的“法治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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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5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6-18

操场上的“法治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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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袁玉华 文/图)6月12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普法志愿者走进分水岭学校,为全校三至九年级学生开展法治宣讲。

宣讲以《向学生欺凌说“不”》为题,将肢体、言语、社交、网络四种形式比作“四把利刃”,帮助学生识别欺凌行为。同时层层拆解受欺凌者、欺凌者和旁观者三方各自面临的后果,让学生认识到欺凌的代价是立体的、叠加的。针对“未成年人无需担责”的错误理念,宣讲结合刑法最新规定,以法律事实击碎侥幸心理。

“遇到欺凌怎么办?”志愿者向孩子们传授“三步自救法”---保全自身、留存证据、及时救助。对于旁观者,强调“两不”---不围观起哄、不拍摄传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法干预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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