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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政策扶持计划方面,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行电子化审批,简化担保手续,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在金融产品助力计划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提出,政府投资的创业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引导创业载体改造升级,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创业载体交流合作,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
此外,允许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布局零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