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小组对接当地法院
6月22日,记者从雅安市天全县法院获悉一起跨省执行案件。法院干警从四川驱车近2000公里奔赴广东,联合当地法院、公安、社区,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兑付20000元,达成每月还款2000元的长期履行方案,并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
2023年,杨某与罗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罗某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罗某某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协议签订后,罗某某不仅未按期履行,还长期下落不明。
2026年6月,一条线索传来:罗某某出现在广东省某市。天全县法院执行局迅速研判,由执行法官、法警组成的5人执行小组即刻驱车从四川出发,全程近2000公里。“车上轮流开车、轮流休息,只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带队法官回忆道。
抵达广东后,被执行人行踪难觅成为最大阻碍。为避免盲目执法、提升办案效率,执行小组第一时间对接当地人民法院,在属地法院统筹协调下,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员开展全方位摸排。网格员提供罗某某租住地址与日常行动轨迹,公安民警核实其暂住登记信息,全面锁定行踪后,执行小组快速找到罗某某,依法将其拘传至当地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罗某某起初推脱称无钱履行。执行法官现场核查其手机、银行账户后发现,罗某某专门注册新的微信账号用于隐匿资金,恶意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构成拒执罪。
经法官释法劝导,罗某某当场缴纳20000元执行款与1000元罚款,并承诺每月还款2000元直至债务结清。法官随即联系远在四川的申请人杨某,告知分期方案,杨某表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