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有关捐款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一是刘女士因停止了坚持多年的月捐而被基金会嘲笑,二是某博主晒截图称捐款100万元,实际只捐1元。笔者认为,捐不捐是自由的,捐多少是自由的,问捐、诈捐是毫无理由的---前者涉嫌对善意的强迫,属于“问责式做慈善”;后者试图利用信息不对称将慈善作为博人眼球、博取流量的工具,属于“表演式做慈善”。两者都是对公众善意和公益活动的伤害。
问捐的根源在于,慈善机构将捐赠者坚持多年的月捐行为视为必然持续的习惯甚至义务,把“想且有能力则捐或多捐,不想或遭遇变故则少捐乃至停捐”当作“该捐”。正因这种认知偏差,才会出现反常的询问乃至嘲笑之举。我们用最大的善意想象也许这声轻笑不是故意的,并不代表这家慈善机构的态度,但带有强迫意味的问捐、带有侮辱性质的冷笑,容易寒了捐赠者本人与社会大众热衷参与公益、积极支持慈善的心。
诈捐的根源在于,某些博主以支援近期灾情为由,晒出大额捐款凭证,试图借慈善之名追名逐利。结果被网友从机构名称、图标及捐款数字标点等细节看出端倪,并有慈善机构指出,所晒凭证与实际捐款不相符。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妄图以小搏大的行为是假慈善、伪善意。慈善不再是目的,而是工具,做慈善也不再是真心实意,而是虚情假意。随着真相的曝光,既达不到预想的意图,又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类似逼捐、强捐的新闻有不少,慈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比拼 “捐没捐”“捐多少”“捐得及不及时”的名利场、是非场,这违背了慈善的初衷、善意之宗旨。因此,慈善应该少一点“附加物”,回归本真,而不该出现问责善意的举动,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表演舞台。
一方面,加强对慈善机构的规范管理。慈善行为无门槛,但慈善管理是有门槛的。管理规定、服务规则是否真正落实?捐赠流程是否畅通无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是否达标?要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作人员往往就代表着机构甚至慈善本身,不可不谨言慎行。另一方面,慈善机构要对诈捐乱象主动作为,澄清事实,令假象无处遁形。涉嫌违法的,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惩治,营造广泛参与的良好慈善氛围,不辜负每一份善意。
绵薄之力有时并非自谦之词,举手之劳也是一份力、一份心,不该被轻视,更不能虚张声势,虚构或夸大事实,把慈善当作任务、商品或炫耀的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