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找活干,不少工友觉得口头说好工资就行,殊不知口头约定没有凭证,一旦发生欠薪纠纷,维权之路格外艰难。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就接到这样一起求助。
近日,职工杨小光(化名)拨打12351热线求助。他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宜宾市叙州区某场馆项目从事外墙施工作业,当时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与项目承包负责人口头约定工资450元/天,也没有约定工资发放时间。
项目临近收尾,杨小光反映项目承包负责人拖欠其工资8550元。此前,他已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过欠薪问题,协调后没有结果。杨小光希望工会出面帮忙调解,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接到诉求后,省总12351热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将工单转派给宜宾市总工会,由江安县总工会跟进核查处置。
江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随即联系项目承包负责人核实情况,但对方否认存在该笔欠薪。经梳理用工链条发现:项目承包负责人承接工程后进行分包,再由班组长召集工人进场施工。杨小光除完成班组安排的工作量外,还单独为项目承包负责人做了额外的工作量。
后续班组长、分包人、项目承包负责人三方对账,对班组内全部务工人员的工资完成结算。但杨小光认为,这次结算只包含班组安排工作的工钱,自己单独干的额外工钱没有算进去。
工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核实:项目承包负责人不认可这笔额外报酬;班组长也表示,不清楚杨小光和项目承包负责人私下的约定,对账时只核对班组统一安排的工作量。
由于只有口头约定、缺少书面证据,双方对额外务工事实、薪酬标准说法不一,很难直接调解促成兑付。工会工作人员随即告知杨小光,可以为他免费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固定证据、主张报酬。杨小光称暂时不需要。
目前,属地工会正持续跟进此事,做好职工情绪疏导,保持常态化沟通对接,在合法合规范围内持续开展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推动矛盾化解。
“劳动关系、劳务报酬约定直接关系自身合法权益。”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务工农民工兄弟:务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脱离班组管理,单独与项目承包负责人私下口头约定务工事项和劳动报酬。口头约定无书面凭证,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对工作量、计薪标准、结算范围容易各执一词,举证难度极大,工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