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产改为牵引 推动产业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山高路远,幸福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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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4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31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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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在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49164个,配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66110名。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筑牢预防防线,实现劳动争议源头治理

坚持把法治宣传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体检”作为源头预防的关键抓手,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延伸。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线上充分利用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通过案例解读、视频展播、有奖竞答等方式,生动解读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线下持续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组织工会干部、维权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生产生活一线,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开展法治服务,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二是紧扣关键时间节点,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切实提升职工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知晓率,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2025年以来,全省工会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6000余场,覆盖职工近600万人次。

推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明确“体检”重点内容。聚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重点内容,针对性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切实提升体检质效。二是组织专业化“体检”队伍。依托工会公职律师、签约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查阅台账、询问员工、现场座谈等方式“把脉问诊”。三是出具个性化“诊断”报告。针对“体检”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向企业出具“诊断”报告,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纠正用工管理中的“小病”,避免发展成违法侵权的“大病”,实现了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一函两书”运用,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

切实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将“一函两书”作为监督工作的总抓手,贯穿于劳动法律监督全过程,实现监督精准化、程序化、刚性化。

事前预警,发出提示函。县级以上总工会在重点时段,针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就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发出针对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开展普法宣传与合规指导,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如岁末年初,就农民工欠薪等突出问题发放《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夏季高温时节,就落实高温津贴、高温下的劳动保护发放《提示函》。2025年以来,全省工会共发出《提示函》1500余份。

事中干预,下达意见书。对经提示、协商无果的违规企业,基层工会或县级以上总工会向相关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明确指出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及整改要求,设定整改期限,督促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如乐山市夹江县总工会使用《夹江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督促某新材料企业工会提前缴清480名职工社保欠费和职工医疗欠费及滞纳金3682万元。2025年以来,全省工会共发出《意见书》200余份。

事后监督,提交建议书。对严重违法且拒不改正的,全省县级以上总工会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提交《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同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建议政府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工会同步跟踪了解处理结果,确保监督建议落到实处、形成闭环。2025年以来,全省县级以上工会共发出《建议书》50余份。

(三)强化联动协作,凝聚监督工作合力

深化“工会+N”联动协作机制,在制度建设、培训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联动建立机制,实现顶层协同。省总工会先后联合省检察院、省法院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紧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题,立足各自职责,明确了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工作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具体措施;借力司法支持,弥补工会缺乏行政执法权限短板,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刚性、更好地发挥其效用。

联动开展培训,提升队伍能力。在全面摸清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及监督员底数的基础上,2024年至2025年联合全总“学习强会”举办四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线上轮训学习班,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工会4.7万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参加线上培训。全省各级工会联合人社等部门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线下培训班,共培训劳动法律监督员2000余名。经线上线下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监督员证书,确保监督员持证上岗。

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权威。在2025年全国人大组织的工会法执法检查中,省总工会选派法律部骨干组建专班,配合省人大开展为期3个月的执法检查。专班在省人大统一领导下,协助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流程;通过“听汇报、查台账、进企业、访职工”等方式,对14个市(州)开展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覆盖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协助排查出“工会经费和资产保障不够到位”等5大类问题。执法检查结束后,专班协助省人大梳理形成《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系统总结全省工会法实施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6条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覆盖仍有盲区,新就业形态领域尤为突出

当前监督工作主要聚焦传统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领域的监督覆盖相对薄弱。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直播从业者)劳动关系界定模糊,部分尚未纳入工会组织,导致监督触角难以延伸;另一方面,新业态企业用工模式灵活多变,存在“以民事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等问题,工会现有的监督手段难以完全适配,使得这部分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支付、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面临监督难题。

(二)协同机制运行效能不足,部门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尽管已初步构建“工会+N”联动格局,但跨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一是信息壁垒未完全打破,工会的监督线索、人社部门的执法信息、司法部门的援助数据、法院的典型案例等未能实现高效共享,影响了风险预警和协同处置的及时性。二是衔接程序不够细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向人社、应急等行政执法部门转化的具体流程、时限要求和反馈机制尚未明确固化,容易出现多头处置或监管盲区。三是跨区域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对于涉及跨地区经营企业或流动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省内不同地区工会之间、川内工会与驻外法律援助站之间的协同联动效率有待提高。

(三)监督工作的法治保障有待夯实,制约监督效能充分发挥

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在法治保障层面仍存在短板,影响了监督刚性和整体效能。一是法律授权不足导致监督刚性缺失。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授权较为原则,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和保障措施,特别是“一函两书”制度的法律效力、企业拒不配合或整改不力的法律后果等,均未有明确规定,致使监督的约束力与权威性不足。二是配套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监督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人员编制等资源保障难以完全到位,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开展。基层监督员队伍面临稳定性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拓展监督覆盖广度,着力破解新就业形态监督难题

强化组织覆盖,持续大力推动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探索适应平台企业特点的灵活建会、网上入会模式,最大限度地将新就业群体吸纳到工会组织中,为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完善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或参与制定适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为工会开展针对性监督提供政策支撑。

(二)深化联动协同效能,构建劳动法律监督大格局

加强与人社、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明确各职能部门数据共享范围、更新频率与使用权限,打破信息壁垒。优化联动处置流程,推动制定《“工会+N”联动处置工作细则》,以清单形式明确各部门在线索互递、联合调处、执法联动等环节的职责分工、流转程序和办结时限,实现“一站式”化解。强化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省内各地区工会之间、川内工会与主要劳务输入地工会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在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好川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出台,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法治保障

加快推动《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力争早日出台。通过立法明确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的具体权限、程序及“一函两书”的法律效力,重点针对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逾期不整改等情形,明确相应法律后果,为监督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强化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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