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讯(实习记者黄瑞文/图)2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该局查获首起涉汽车检验机构案件,成都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因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被罚款3万元。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在近期开展的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显示,该公司没有货车的相应检测参数,但在现场抽查时却又发现,存在货车检测报告。“也就是说,他们开具了超出自己检测范围的报告,这明显属于违规行为。”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发现,2021年3月5日,当事人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该证书附带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显示,该公司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不含检验项目“悬架”。然而,2022年8月22日至9月19日期间,该公司却又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出具了4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份报告显示,该公司对检验项目“悬架”进行了检验,且判定结果均为合格。
“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出具了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不仅损害了机动车车主的合法权益,也为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该局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30日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0元。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机动车开展检验服务,不断提高检验服务质量。”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本案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其他机动车检验机构起到了警示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检验检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