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托儿”欺诈消费者?严厉查办!无证经营安装燃气灶 一商家被责令限期整改农民工受伤酿纠纷 法官调解获赔偿四川启动《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收入、入股分红、企业年金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汕潮揭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区域通办全国总工会推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例(下)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354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30

汕潮揭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区域通办

下月起开展,从接收到受理只需2个工作日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据中工网消息(蔡沚彦)3月27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汕潮揭区域范围内将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区域通办,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便捷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知》指出,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是指困难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汕潮揭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群众可选择向汕潮揭区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内部协作机制转交给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及组织办理。

《通知》强调,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通过汕潮揭区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

《通知》要求,接收机构在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构公章的申请材料代收凭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接收材料连同告知书和申请材料代收凭证,邮寄或通过公文流转渠道交换至受理机构,同时告知申请人。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进行补充说明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并电话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