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日前,四川省消委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4月14日,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2023年一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175件,其中,价格类投诉2150件,位列总量第三,环比上升6.4%,投诉上升幅度位居榜首。
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价格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四类,分别是经营者低标高结、“反向抹零”;违规收取餐位费等费用;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春节期间涨价幅度较大;涉疫药品、甲流治疗药品等医药及医疗用品涨价销售。
2023年1月28日,遂宁市船山区一消费者向当地消委投诉称,自己在城区某餐馆就餐实际消费363.5元,却被收取了364元。经调查了解,该餐馆收银系统按角四舍五入到元的收费方式进行设置。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多收取费用0.5元。同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 由船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对餐馆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另一起案例是,宜宾市长宁县的罗先生2023年2月18日在某火锅店用餐,实际消费186.8元,结账时商家却收取187元。经调查核实,该火锅店使用某餐饮管理系统设置的四舍五入功能,“反向抹零”多收取罗先生0.2元。在调解中,罗先生表示不需要商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最后,经“诉转案”,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火锅店进行立案查处。
“商家所谓的‘四舍五入’方便结算,‘舍’的是商家的诚信,‘入’的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看似只有几毛几分的小钱,实际上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大事。”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移动支付方式普及便捷的当下,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收款,商家单方面自行制定“四舍五入”规则,在收款时,未经消费者同意,便实施“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