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毕业季,众多大学生即将走出大学校园,进入社会开始工作。7月5日,大学生关某某来电询问,他在找工作过程中,该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合同的格式和时间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针对关某某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律师表示: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步骤,劳动合同直接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杨律师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的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是否包括上述必备条款,以及上述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约定清楚、词语表达应当没有歧义。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自向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自第二个月开始至满一年的期间内支付双倍工资。
综上,杨律师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向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开始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