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向晓文
农民工外出务工受伤,用人单位为省外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地面临马上完工退场,用人单位只愿意垫付部分医疗费,遇上索赔难,怎么办呢?农民工张某明就遇上这样的事,最终在广安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的帮助下,如数追回了工伤赔偿。
7月10日,张某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激动地说:“要不是工会律师帮忙,我的受伤赔偿款不知何时才能要回。广安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就是我们职工依法维权的坚强后盾!”
据张某明介绍,2021年9月,他到贵州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广安经开区临港新城某项目从事杂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4月29日16时40分左右,他在该项目地下车库2.5米高的架子上灌混凝土时,因头顶上方梁垮塌,被砸倒在地面,项目部将其送往医院,被诊断为:颈椎骨折脱位、头皮裂伤、胸骨骨折、双肺挫伤、胸腔积液等。住院期间,公司只愿意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以及护工的护理费等费用拒绝支付。
事后,张某明多次与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协商受伤赔偿事宜,均无结果。就在这时,有人告诉他,工会能帮忙职工维权。于是,张某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于2022年6月28日找到了广安市总工会,请求帮忙维权。对此,广安市总工会指派工会律师团律师陈素芳和罗邯函全程办理此案。随后,两名律师了解案情得知:张某明未与贵州某建设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工友因仍要在工地上班,不愿“得罪”用人单位,故此也无工友愿意作证张某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事实。
与此同时,两名律师尝试联系该项目负责人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并以种种理由推脱,且因唯一的证据只有银行卡工资流水与病历资料,至此,援助工作一度无法开展。
后经过两名律师沟通协调,联系到一名工友愿意为张某明作证。当即,两名援助律师对工友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形成笔录,并协助受援人收集了其在该公司建立了用工关系的相应证据。随即,他们先后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向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今年2023年1月,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公司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多次传唤,仍无故拒绝参加仲裁庭审。今年3月13日,张某明拿到了胜诉的仲裁裁决书。而这时,该项目工地已经完工,贵州某建设公司已经在撤场。
“为确保受援人的权益,我们迅速申请执行工作。”陈素芳介绍说,当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他们立即联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咨询贵州某建设公司是否提起诉讼,在获知该公司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当即,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协助办理了裁决书的生效证明材料。案件很快进入了执行环节。后来,受援人与援助律师积极开展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资产情况,经多方努力,法院查封了公司的资产。
据悉,目前广安前锋区人民法院已经将赔偿款174990. 88元执行到位,且张某明已如数领取。
谈起此案,陈素芳律师深有感触地表示,建筑工人因工受伤主张工伤待遇难,主要原因在于其难以收集到与所在公司建立了用工关系的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为此,我建议农民工朋友在进入工地工作期间,要保留工作牌(证)、打卡记录、安全学习培训记录等证据,一旦遇上张某明这样的事,手有证据,好依法维权。”陈素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