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在线消息(韦伊乐记者吴梦琳)7月25日,《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围绕文旅融合、新业态、促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针对性调整,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增强四川旅游吸引力和巴蜀文化影响力,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我省的旅游业形态、市场结构、驱动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也呈现出民宿、网约房、研学旅游、文创产品等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适时对原《四川省旅游条例》进行修订具有现实意义。
据介绍,《条例》包括总则、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安全、规范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八十五条。按照“体现四川特色,服务四川发展”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体例结构和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四川旅游发展定位,提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休闲旅游胜地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等目标,强调旅游发展要深入挖掘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等文化元素和内涵,结合四川旅游发展实际,推动旅游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回乡创业人员从事乡村旅游业,同时对近几年四川旅游发展中的成功经验予以鼓励和支持,对近年来四川旅游发展中的天府旅游名县、名牌建设以及旅游景区管理机制创新、旅游服务智慧化数字化等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提升固化,从法治层面为四川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