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创佳绩 乘势跃进再出发漫漫三年维权路  工会律师伴我行首份绵阳快递行业集体合同“诞生”消费纠纷跨区域 高效维权暖民心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是否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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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5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09

漫漫三年维权路 工会律师伴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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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翼翔律师(右)解答工伤索赔事项

记者向晓文文/图

8月7日上午9时许,周先生受农民工曹某华委托,专程来到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向朱翼翔律师表示感谢:“要不是朱律师近三年的坚持,曹某华的工伤待遇,早就没有希望了……”

原来,2020年7月6日,曹某华以61岁高龄者的身份,与深圳市某物管公司自贡分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公司以盖章为由,将曹某华手上那份合同收走了。

2021年1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正在上班的曹某华,按照单位工作要求,在工作场地内进行正常例行巡查时,不慎被放置在过道上的搁置物绊倒受伤。当时,他痛得四肢发麻,头晕脑胀,但考虑到用人单位当时工作需要,以及无人接替自己的工作岗位无法脱身及时到医院就医等实际情况,他便主动坚持到第二天上午交班后,才在用人单位保安队队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医院就诊。医生拿到他的伤情照片观察后,确诊为锁骨骨折,需要立即住院治疗。

但用工单位保安队队长代表单位要求曹某华保守治疗,为单位节约费用,拒绝了诊治医生立即住院手术治疗的要求。于是,曹某华听从了单位的安排,选择了保守养伤治疗。

而后,用工单位在曹某华因工受伤医疗期内第二个月,便电话通知他,解除了劳务合同用工关系。双方因此发生了劳资纠纷。

曹某华怀着极大的耐心,不断地与用人单位反复交涉,希望用人单位能妥善解决好自己因工受伤的待遇问题。但用人单位一口回绝了他申请工伤待遇的要求。不得已,曹某华只得找到自贡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律师、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的朱翼翔律师帮忙维权。

在仲裁和法院上诉期间,用人单位先是拒绝认可曹某华与其有用工关系。在朱翼翔律师举示出一系列的用工关系证据后,用人单位又以与曹某华早已年过60岁为由,拒绝承认与曹某华有劳动关系,坚持认定只有劳务关系,曹某华绝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朱翼翔根据其受伤过程的客观情况和有关规定,据理力争,终于拿到了曹某华因工受伤的法院生效判决。

手握法院判决,朱翼翔陪同曹某华分别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工伤认定、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虽然用人单位仍拒绝配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但并没有影响到曹某华获得了相关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期间,用人单位的深圳市某物管公司分公司仍坚持自己观点,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依法处理。对此,曹某华在维权律师朱翼翔的努力坚持和大力帮助下,积极参与诉讼活动,最终赢得了胜利,现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正式生效。

“案件历经近三年的艰难维权,我终于获得了法院胜诉的判决,工伤赔偿款指日可待了。”8月8日上午,正在外地务工的曹某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说,能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他十分开心,也感到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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