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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9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28

装修工程被转包?店铺转让充值卡余额怎么办?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记者向晓文

未经许可装修工程被转包,能否解除合同?外卖平台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店铺转让充值卡余额能不能用?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了第三十二期“月月315”律师答疑活动,其间收到许多网友提问,9月26日,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开剑、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姜美红为网友答疑解惑。

问题一:

装修公司未经许可将装修工程转给另一家公司,这合理吗?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蔡开剑律师: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业主与房屋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之后,应该由房屋装修公司完成主要的装修工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未经业主同意,装修公司转包,则业主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

问题二:

网上报名插画课程,公司承诺提供“高薪兼职”,但一直拖延不安排,怀疑是虚假宣传。能否退掉未上课程费用?

蔡开剑律师:网上有大量类似案例,可以要求公司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公司承诺“高薪兼职”,是双方培训合同的重要条款。公司未能按约提供相应的“高薪兼职”,属于未履行自身的主要义务。若公司置之不理,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前期与培训机构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签约合同等,拨打12315或向消委组织投诉。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问题三:

外卖平台购买商品算网购吗?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吗?

姜美红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因此,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商品也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问题四:

在理发店充值6000元还没用完,店铺就转让了,接手的新老板说只能重新充值办卡,之前的余额才能继续用,不然也不能退。该怎么办?

姜美红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经营主体未变更,仅是更换经营者或店名,消费者依旧可以无条件使用原会员卡。

若经营主体变更,但前后两家店应该是存在转让债权债务关系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也是可以继续正常使用的。不论经营者主体是否变更,若经营者拒绝使用原会员卡,则消费者可以主张原经营者退还未消费的金额。若经营主体变更双方约定债权债务统一转让给接手的经营者,则消费者也可以向接手的经营者主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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