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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4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05

工会发力 绵阳在全国率先发布网约车租赁合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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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发布座谈会现场 绵阳市总工会供图

记者黄瑞

11月28日6时30分的闹钟响起,绵阳市网约车司机涂晓兰起床洗漱,沏上一杯浓茶,7时许她打开手机开始接单,迎接新的一天。

涂晓兰今年49岁,从事网约车行业5年多来,她十分关注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维护,因交通事故的发生向租赁公司缴纳保险上浮费;某些平台因运营需求要求司机提高在线时长;以租车名义变相卖车;租金不明确,收取的租金与签订合同时所告知的不一样……这些都是她观察到的问题。

在解决这些问题上,绵阳市走在了全国前列。日前,绵阳市总工会联合多部门,召开《绵阳市网约车行业汽车租赁合同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座谈会。在绵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联合调解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绵阳市网约车行业协会联合市网约车行业工会开展调研,在充分听取网约车平台公司、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代表、律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绵阳市网约车行业汽车租赁合同规范指引》。

据了解,本次在全国率先发布的《指引》明确了合作方式的约定原则、押金和租金的约定原则、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甲乙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原则等重要内容,比如禁止对网约车驾驶员运营行为---流水、出车天数、在线时长、接单范围等进行考核和约定,为网约车租赁合同制定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涂晓兰作为驾驶员代表也参与了《指引》发布座谈会,令她印象最深的是《指引》中的第二条中关于押金、租金的约定原则。“目前市场上一些租赁公司在押金和租金的约定上面模糊不清,高额收取押金后又以各种借口在退租时不返还押金,甚至把租车变相为司机买车,风险全部转移给司机,司机权益受到侵害。”《指引》指出,应明确押金的金额、使用规则、支付方式、退还时效;应明确租金金额、周期及计算方式,便于甲乙双方核算实际费用,进一步保护了司机的权益,这让她很欣喜。

绵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联合调解中心网约车行业分中心主任、绵阳市网约车行业协会会长张铠表示,《指引》的编写以法律法规为基石,追求公平公正,倡导透明公开,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网约车驾驶员、车辆所有者等各方权益,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指引》的发布仅仅是一个开始。”绵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联合调解中心成员单位代表、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郑本力表示,真正的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

绵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龙文表示,将持续与各方共同努力,着力维护网约车司机群体合法权益,助力绵阳市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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