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琴记者向晓文)“受伤后,我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无结果。没想到找到资阳市雁江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最后顺利拿到了工伤赔偿款。”12月20日,当原资阳某连锁有限公司职工魏女士谈起自己的维权经历时,她仍兴奋不已。
原来,2021年9月18日16时许,魏女士在上班中不慎摔倒受伤。后医院诊断为左腿左侧股骨骨折。出院后,魏女士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想讨回自己的赔偿,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女士介绍说,于是,她聘请了一名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2022年1月,魏女士向资阳市雁江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很快其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拿到工伤认定书的魏女士,以为她很快就能拿到工伤赔偿。然而,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后被该法院依法驳回。紧接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该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最后,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经过近2年的努力,魏女士的工伤认定书终于生效了,对追回工伤赔偿有了希望。今年8月16日,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最终鉴定结论,魏女士所受伤被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
11月3日,魏女士向资阳市雁江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于今年11月30日前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18万元。12月19日,调解员经电话回访,魏女士已收到工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