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在线消息(记者薛维睿)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印发是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的务实举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激励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创作主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担负新的文化使命,持续推出更多与新时代同频共振的文化精品。
该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办法规定,重大文艺项目扶持是指对经过规范程序评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获得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潜力或具有产生国际国内重大影响预期和潜力,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繁荣发展巴蜀文化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集中财力予以重点扶持。
精品奖励是指对我省各地各部门(单位)、社会机构及个人创作生产的,经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代表四川参评并荣获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或由四川申报入选中央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创作项目,以及荣获全国面向国际交流、影响力大的文艺评奖奖项的作品进行奖励。
根据该办法,省政府给予扶持和奖励,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规模3亿元。
接下来,相关部门(单位)将根据办法,突出精品导向和一流标准,做好扶持项目和奖励作品的申报、评审、复核、报审、执行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考评,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源头扶持、过程资助、获奖奖励,推出一批体现四川文化资源特点,具有全国影响,彰显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