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务工人员肖某向本报咨询称,2021年2月他入职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游戏开发工作,2023年2月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尚拖欠肖某4个月工资,经其多次索要公司仍不支付。肖某想知道,哪种欠薪情况下,农民工可向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
针对肖某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律师指出,针对公司拖欠肖某劳动报酬情形,肖某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王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二百二十六条、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记者向晓文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