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广安市总工会赠送锦旗
3月12日上午10时许,广安市总工会会议室里十分热闹,农民工李某专程从老家赶来,将一面锦旗送到广安市总工会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张盛手中。
李某握着张盛的手感激地说:“要不是工会律师帮忙,我被拖欠1年多的7万余元工资不知道好久才能要回。工会律师认真负责,帮我坚持维权到底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2018年2月,农民工李某受聘于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从事水电安装工程的监管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拖欠李某的工资7万余元,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无奈之下,李某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投诉。2023年5月24日,该社会事务局向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公司收到该文书之日起5日内将李某工资支付完毕。公司对此仍然置之不理。
走投无路之际,李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广安市总工会寻求帮助。2023年12月13日,广安市总工会指派维权律师团团长陈素芳及成员罗邯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受理该案后,两位律师立即联系李某询问案件情况,了解李某诉求和收集相关证据,立马开展援助活动。经了解得知,公司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但长期拖欠李某的工资,而且安排李某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于是,两名律师为李某起草《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时收集了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证据。
证据收集充分后,今年1月8日,援助律师协助李某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诉材料后表示,欢迎李某回去工作,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工资系包干制,不存在双休日加班,自然没有加班费一说。针对公司的说法,两名律师成功找到李某的工友出庭作证,证实了李某加班的事实,还在庭审当天出示了李某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视频。
证据面前,不容狡辩,公司同意调解。今年3月6日,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仲裁调解书》:由公司补发李某的工资72743元,以及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05970元。签订协议当日,公司支付李某4万元,剩余费用将在4个月内付清。
至此,在陈素芳律师、罗邯函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为农民工李某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