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现场
本报讯 (张成军记者向晓文文/图)“有困难找工会”,这句话在资阳市乐至县体现得淋漓尽致。3月26日,记者从乐至县总工会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在该县总工会与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及79名职工的劳动争议,帮助职工讨回被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53万余元,及时解决了职工的忧“薪”事。
原来,资阳乐至县某公司自2022年8月起,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正常发放工人工资。2023年11月,该公司停止营业,公司职工唐某等79人因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多次集体催讨未果,遂向乐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获知此事后,乐至县总工会当即指派工会调解员持续跟进此案,向双方当事人征求调解意见。乐至县总工会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为妥善解决劳动者讨薪问题,该县总工会立即启动“1+3+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开展调解。
摸清事实,收集证据。调解前,乐至县总工会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与该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对案件进行研判,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帮助员工梳理工资构成和欠薪数额,并积极与公司沟通协调。
倾听意见,调解促和。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乐至县总工会组建了一支由工会调解员、法官和仲裁员构成的专项调解组,开展多轮调解工作,从劳动争议解决、职工维权、法律规定等多角度给企业和职工现场进行法律解读和案情分析,但最后当事双方在付款时间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调解虽然艰难,但是调解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边安抚职工,避免大家情绪激动和矛盾进一步激化,一边向公司负责人以案说法,讲明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劝说其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讲事实、摆道理,当事双方打开了心结,公司负责人同意了调解组工作人员的调解方案,最终当场促成了调解协议签订,至此,案件成功办结,79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乐至县总工会建立完善“1+3+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源头,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