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海)4月17日,一面锦旗从眉山市寄达凉山州总工会。前不久,一起历时7个月的权益维护案件终于落地执行到位,远在眉山市的职工肖某专门发来感谢的短信并寄送锦旗,表达对凉山州总工会的感谢。
2023年6月,肖某入职凉山州某置业公司,2023年7月10日下班后,因眉山家中96岁外婆去世,肖某向置业公司申请丧假,次日置业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面解除与肖某的劳动关系。肖某在职期间,置业公司未与肖某确认“岗位胜任标准”,未进行过任何胜任与否的考核,且未与原告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置业公司邮寄了一份肖某未签字认可的考核表,但该考核表无任何合法的考核依据,肖某认为置业公司此举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肖某向盐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肖某对仲裁结果存疑,遂向凉山州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凉山州总工会积极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受援人免费提供了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指派凉山州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张书书全程跟进该案,并协调盐源当地李念峰律师代理一审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肖某劳动争议案件得以胜诉,为尽快兑付经济补偿金,凉山州总工会又协调置业公司主动履行,2024年4月15日,肖某终于拿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展露笑颜。
据了解,凉山工会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竭诚服务职工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诉讼和调解多元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023年以来,凉山各级工会共办理职工维权案件37件,涉及职工152人,涉案金额315.22万元,其中调解案件27件、涉及金额176.7万元。“只有真正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功能,才能彰显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的‘娘家人’作用!”凉山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巫阿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