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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9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18

莫让性格测试成为就业路上的“拦路虎”

雅安 张果文/图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3轮面试都过了,最后卡在了性格测试”“刚做完测试,被通知与意向岗位要求不符”……据《工人日报》6月17日报道,很多企业在招聘中除设置笔试、面试外,还要求求职者做性格测试,不少人因测试结果不合格而错失心仪岗位。

诚然,性格测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企业在短时间内筛选出适合岗位的求职者。但是,性格测试被企业当成招聘“硬杠杠”,却值得商榷。

从法理上看,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将性格作为录用条件,其实已经属于就业歧视的范畴,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

从技术上看,性格测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存在缺陷,有待考量,若是依据测试结果“一票否决”,有失公平。一方面,测评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和局限性,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求职者性格情况。另一方面,测试也能“作弊”,通过技巧便可伪装出“好性格”。

从事实上看,性格属性也不等同于工作状态。有的人性格虽然难以改变,但是工作状态却可以调整。同时,工作是否在状态,除了看性格,更要看业务能力、工作效率、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把性格测试当成招聘的“硬杠杠”,实不可取。希望企业理性看待性格测试,遵守法律法规,科学选才、公平选才。有关部门还应加大执法监督,严惩就业歧视,严打各类就业路上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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