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利法宣记者向晓文)8月20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了解到一起道路事故赔偿案件,当被告对司法鉴定结果准备申请第二次鉴定时,法官及时找准症结,耐心调解,被告不仅主动撤回鉴定申请,也与原告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纠纷。
2023年5月25日,宁某驾驶摩托车,沿108国道由广元城区驶向剑阁县城,行驶过程中,被道路右侧的山体落石砸伤。
2023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为:“宁某右侧肩胛骨骨折,误工90日,护理45日,营养45日。”
2024年7月,宁某以广元市某局、广元市某服务中心、利州区某局对事发路段负有管理、维护义务为由,将3单位诉至法院,要求相关赔偿。
“怎么可能赔这么多,而且对于这个鉴定结果,我们也存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利州区某局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并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随即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后在法院司法技术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了鉴定机构。
在等待鉴定期间,利州区法院法官程靖再次翻阅了第一份鉴定意见书。
“结果不一定能达到你们预期的效果,而且最终你们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继续坚持重新鉴定除了原有的赔偿金,还会增加鉴定费、差旅费以及住宿费,也会增加司法成本。”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法官程靖在查阅司法鉴定相关规定后,与被告进行沟通,并耐心地进行了劝导。“我们愿意撤回鉴定申请,就是你们能不能帮忙给原告做一下工作,在赔偿金额方面再协商一下。”被告方表示。
“在与原告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实双方都不想再次鉴定,他们主要是没有打开心结,心平气和地协商。”见被告的态度有所松动,程靖立即电话联系原告宁某。双方沟通后,宁某主动降低了赔偿金额。
“他们撤诉了,被告给原告赔偿了7500元。”8月12日,在法官程靖的协调下,最终被告主动向法院撤回了鉴定申请,双方达成和解。目前,被告兑付了宁某相关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