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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6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03

成都锦江区多部门会签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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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法治报》消息(王一多)9月2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扶弱助困、与民同心”民事检察宣传册》,并联合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据悉,此次发布的《“扶弱助困、与民同心”民事检察宣传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打击虚假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方面的主要职能。其中,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机关向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

民事支持起诉的原告是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提起诉讼的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城镇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经济困难当事人。而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一个来源便是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移送。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发布会的召开,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充分链接起各方资源,为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搭建了新平台。”锦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为此,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优势,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锦江区检察院与区级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制定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建立多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团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好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意见》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原则、受案范围、支持对象、线索移送、联动宣传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明晰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手段,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维权,助力疏纡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此外,《意见》还明确,各部门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矛盾贯穿支持起诉始终,有效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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