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职工微影视大赛活动推广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服务能力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四川工人日报社
二、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届职工微影视大赛活动推广服务项目
三、项目要求:
通过新闻报道、网络话题推广、省级新闻网站专题页面发布等方式,提升活动社会影响力,覆盖率。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相关材料:
1.法人授权书
2.法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日(09:30-17:00)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253号四川工人日报社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253号四川工人日报社。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需提供正本和副本;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二、本比选邀请在四川工人日报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和必须比选项目范围。
十三、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四川工人日报社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253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161469939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4310878
四川工人日报社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