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宸菱)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美丽四川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举措,标志着美丽四川建设进入新的阶段。3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美丽四川全面建成。
为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决守牢美丽四川建设安全底线、努力打造示范样板、大力开展全民行动、持续健全保障体系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抓生态保护,彰显生态之美;抓安全底线,彰显和谐之美;抓城乡建设,彰显宜居之美;抓全民行动,彰显共享之美;抓制度保障,彰显治理之美,加快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八大工程,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点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构建“1+1+21+N”的美丽四川建设政策规划体系,确定15个先行县和7个培育县开展先行先试,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打造了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交通等示范样板,美丽四川建设起步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