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现场 受访者供图
“有了‘一函两书’,我们在职工维权中更有底气!”4月1日,泸州市古蔺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家旺在谈到成功为103名职工追讨经济补偿时说。
去年,古蔺某煤矿因证照到期关闭,涉及103名职工经济补偿问题。闻讯后,古蔺县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维权律师成立专项工作协调组,制定职工队伍稳控预案,通过《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指导企业依法依规修订职工安置方案、经济补偿方案等;牵头组织职工代表和企业行政代表召开协商会议,推动职工安置方案顺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在多方联动下,最终实现职工经济赔偿从每月2280元/人调增到每月4480元/人,103位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目前全部支付到位。
这是泸州市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成功办结的一起典型案例。据悉,泸州市总工会已将法院、 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应急、卫生健康6个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纳入市总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全市各级工会已建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431余个,组建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3243人,培训监督员2140人次,并全部录入全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平台。
泸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正国介绍,目前泸州市总工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卫健、应急等部门建立了“1+6”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定期会商、联合行动,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合力;加强培训指导,联合培训、共享资源,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专业化和“一函两书”制度规范化水平。
同时,泸州市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司法监督、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推动大量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周正国告诉记者,2024年泸州市累计发出提示函85份、意见书85份、建议书21份,通过“一函两书”制度办理职工维权案件16件,涉及职工71人,帮助挽回工资报酬、社保、工伤工亡待遇等经济损失382.58万元。
“去年全市‘一函两书’工作获得省总工会肯定,今年,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深入推进这项工作,用好用活‘一函两书’,实现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双维护’。”周正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