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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1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22

可休1~3 天,“痛经假”再上热搜,你会休吗?

王文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日前,“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引发关注,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云南等约20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最多的是3天。

女性需不需要“痛经假”?网友吵翻

“痛经假”等进入地方规定,对很多职场女性来说都是好消息,但文件出台的同时,其可操作性也引发关注。在网络上,“女性到底需不需要痛经假”这一话题也引发讨论。

支持者认为,只有痛经的女性才懂得这个假能救命,支持全国推行。对于“痛经假”也有反对的声音,每月例行会影响工作,“这个政策出台后,会不会有人打着痛经的幌子逃避劳动?”

此外,还有请过“痛经假”的女职工表示,申请环节堪称“渡劫”,还不如不休!在北京工作的慕女士表示:“尝试申请过一次‘痛经假’,以后再也不休了,宁愿疼死在单位。有一次,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好不容易走到医院,医生初步检查后又提出要抽血、做B超,折腾了一上午花了300多元,才开出休一天假的假条。”

有网友担心,这看似好消息的“痛经假”,可能会成为女性就业以及职场竞争的“包袱”。客观地看,现代社会竞争激烈,仅产假、哺乳假就已经对女性的求职竞争力造成严重影响,再强制推行一个“痛经假”,是否会进一步恶化女性求职者的求职环境?

此外,职场也有“隐形墙”,不少女性怕被贴上“矫情”标签不敢休,企业也存在人力成本顾虑。于是,政策善意就这样卡在了“不敢休、不让休”的闭环里。还有网友表示,涉及隐私,还是有些难以启齿请假。

“痛经假”落地不易 如何破解?

此前,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天至2天的休假。

再往前看,1993年,由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共同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可见,各地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痛经假,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基于长期考量的政策设计。

但在实际操作中,“痛经假”仍面临诸多挑战。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一些劳动者压根没听说过“痛经假”;个别用人单位完全没有贯彻落实;有的即使可以申请相关假期,也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劳动者不敢提、用人单位设障不让请假等问题。

有专家指出,破解落地难这一问题,需要明确“痛经假”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执行“痛经假”政策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策的企业进行处罚。

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落实“痛经假”政策。例如,给予女职工痛经假的企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强女职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综合新华网、澎湃新闻、《工人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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