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大早,购车人龙某林委托朋友吴先生来到位于成都双流的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希望能就购车补贴的事进行协商。然而,人去楼空,公司在几个月前就搬离了。“说好的高配车变低配和购车补贴,难道要‘泡汤’了吗?”吴先生说。
据介绍,去年11月5日,龙某林到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准备购买一台锋兰达汽车。现场洽谈时,该公司销售人员小王亲口承诺:店里没有锋兰达,但是有卡罗拉锐放,并且该车配置比锋兰达更高,还有国家的旧车置换补贴约1万元,总价只需要付8万多元,还有定速巡航及自动刹车等功能。龙某林再三与小王确认其所述是否属实,小王均回复“是的”。
听了小王的承诺,龙某林遂与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并交付全款97500元。取车时他并未发现问题,后在驾驶中发现该车并无小王所说的相关功能。“这不是虚假宣传吗?”电话中,龙某林气愤地对小王说。
更让龙某林气愤的是,购车时说好的补贴,如今也无法申领到。买了新车的龙某林回到重庆后,准备把之前的旧车卖了,当时他打电话向小王咨询,小王称:“不论在哪里卖掉旧车,都可以领补贴!”
当他到公司申领补贴时,公司的人却告诉他:“买车拿补贴,需要将旧车在购车所在地出售,否则无法领补贴。”听到此话,龙某林急了。
针对销售人员承诺的汽车高配变低配和购车补贴问题,龙某林多次与公司及小王联系,希望能妥善解决。最初,小王表示,他可以赔偿龙某林1000元损失。后来,小王矢口否认其虚假承诺的事实,并扬言 “有买卖合同, 尽管去起诉”。今年4月,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小王不熟悉相关车补政策, 系其个人行为,如今小王已辞职了,要求得赔偿,可直接找小王。
事后,龙某林向成都双流区相关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反映,均被告知系民事纠纷,无法立案。目前,龙某林已委托相关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龙某林遇到的事,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祯亮表示,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小王对龙某林虽有各种承诺,但均无证据证明,且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龙某林还签订有车辆买卖合同。对于此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归根结底为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证据留存意识和合同审核不严导致,其承诺的汽车配置及车补款,可能因其证据不充分而“泡汤”。
吴律师称,龙某林可向消委会进行举报,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要求解除购车合同,并要求公司赔付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