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躺赚”,但险些“血亏”,代运营合同承诺年营业额12万元,却掉入“亏钱刷单”陷阱。代运营托管真的靠谱吗?10月9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发布一则这样的典型案例。
张某开了一家川菜馆,生意还不错,只是每年七八月份的生意有点差。隔壁孙某的店面只有张某的四分之一,没有客座,也没有员工,但某平台骑手一分钟一趟,看着孙某忙活的样子,张某羡慕极了。
后来张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某公司,该公司宣称可以对店铺在某平台进行代运营,能帮助商家从“流量焦虑”转变为“订单暴增”,目前已经帮助超过300家实体商家搞定全平台运营。
后张某和某公司签订《外卖网络代运营管理合同》,约定张某将其餐饮店外卖平台的运营业务全权委托某公司运营,张某向某公司支付基础运营费4980元,并将线上销售额的2%作为提成。
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商圈测评、店铺诊断、店铺装修、评价优化、菜品结构优化、竞价测试、店铺运营诊断表及解析、营销方案制定、线上培训。某公司承诺“外卖保证一年营业额达12万元,否则全额退款。”
后张某的店在某外卖平台正式上线了,某公司运营人员多次要求张某选择一款霸王餐低价引流,并帮助其刷单,称“挂霸王餐虽然亏钱,但要的就是销量和数据,把数据做上去了,顾客自然就下单了”,因霸王餐张某一单就要亏损20元,连续进行一个月后,张某大量亏损,已无力承担,提出“每天做那么多单,一是浪费时间,二是没利润,想关网上推广”,并提出退款。某公司称因张某并未配合运营,导致其餐饮店亏损,相应后果应当自行承担,故拒绝退款。
武侯区法院审理认为,某公司作为提供专业运营服务的一方,应当根据所服务店铺的销售定位、菜品品质、种类及营业成本来为其制定符合店铺实际现状的运营方案,而并非所有的店铺一概通过压低售价和刷单的方式进行运营,某公司以统一的运营模式要求张某以低价和刷单来提升订单量,否定了其作为服务方所提供服务的个性化和专业性,也与其实际价值不符。
同时,店铺的代运营应当系综合店铺的定位、风格、菜品种类、品质、地段、优势而制定的个性化营销方案,而非通过刷单等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去获取虚假的订单销量,某公司提供的运营方式亦不符合良性、有序、合规的市场竞争模式。
综上,武侯区法院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服务期间、运营模式和服务内容,结合运营效果和合同约定,根据公平原则,酌情确定某公司向张某退还部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