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出手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忧心变暖心 法律援助解民忧严查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四川公布3起典型案例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签订,还是转正之后签订?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开展专项普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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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9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0-29

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开展专项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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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洁)10月23日,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组织举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解读培训会。活动特邀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梁丽霞担任主讲,吸引了区内40余家重点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

培训过程中,梁丽霞围绕《条例》的核心内容,重点解读了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责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她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落实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的重要性,并就如何规范工资支付流程、建立风险内控机制提出了具体建议。与会项目负责人认真聆听,并就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与其进行了现场交流。

纳溪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家庭的生计,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年底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易发期、多发期,工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加强监督协调与普法宣传,协同劳动监察、仲裁等部门,共同形成治理欠薪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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