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被拖欠的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11月5日,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对职工刘先生(化名)进行回访时,刘先生难掩激动。从电话拨出到薪资到账,仅用9天时间,刘先生被拖欠的55861.91元款项已全数汇入他的账户。
时间回溯到2024年4月,刘先生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入职初期,双方签订了为期3个月的劳务协议,并于2024年10月补签了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约定为3000元/月的底薪加提成,次月20日发放。然而,公司在后续以“经营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工资。
2025年10月,该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刘先生表示同意。此时,他被拖欠的工资等款项累计已超5万元。双方虽就欠付工资、离职补偿等款项的兑现问题达成了初步意见,但公司迟迟未履行。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先生的心情越发着急。“这笔钱拖了我这么久,现在都离职了,还能要回来吗?”
眼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陷入“悬空”的境地,10月22日,他尝试拨通了12351热线,向工会寻求帮助,希望协调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接到求助后,四川省总工会立即转办巴中市总工会调查处置。属地工会指定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具体办理,要求尽快核实并推进解决。
维权人员迅速联系刘先生及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协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指出,劳动关系解除时应一次结清工资,公司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公司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且在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过反复释法说理,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逐渐转变态度,同意就欠付款项兑现问题作进一步协商。很快,当事双方重新对欠付款项进行核实,最终确认实际欠付职工的款项为55861.91元,涵盖工资、离职补偿、业务提成、社保及公积金等多方面。
在工会的持续跟进下,10月31日,刘先生传来好消息:企业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他一次性全额支付55861.91元。至此,刘先生被拖欠多日的薪资问题得以解决。
此次事件的顺利解决,充分彰显了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劳资纠纷中的积极作用。12351热线将继续坚守初心,以快速响应、务实行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当好职工最可靠的“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