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务工人员杨某龙向本报咨询称,他于2023年4月入职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龙承担软件开发工程师岗位工作,月固定工资为12000元,按月发放。今年1月,公司在未提前与杨某龙沟通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内部邮件向全体员工发布《关于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通知》,宣布自今年3月1日起,将全体员工原固定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 (占60%)+绩效工资 (占40%)。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每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项目完成度、代码质量等指标,考核合格方可全额发放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则按比例扣减。杨某龙认为,公司拆分工资的行为会导致自己收入降低。他问:公司拆分工资导致其收入下降,属于违法降薪吗?
针对杨某龙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金华。何律师指出,工资标准系劳动合同约定的核心条款,公司变更工资标准应与杨某龙协商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降薪。
何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对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何律师解答道,本案中,公司单方面将杨某龙原固定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实质上降低了固定工资的比例,增加了浮动工资的比例,使得杨某龙维持原工资水平需付出更多劳动,且面临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与杨某龙协商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降薪,面临支付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法律风险。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