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机发动机的“心脏外科医生”职工眼中的“奋进标杆”一位“牙齿修理匠”的匠心与执着方寸砺艺“驿站大门永远为他们敞开”养老用工新规7月实施,超龄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新规落地,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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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6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08

养老用工新规7月实施,超龄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新规落地,你怎么看?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合江县临港街道兴隆社区 黄贵春:

7月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专门规范老年务工群体权益,贴合老龄化就业现状,意义重大。

以往不少老年人从事保洁、保安、零工等工作,多按劳务关系处理,缺少劳动保障,欠薪、工伤无人赔付、超负荷用工等问题屡见不鲜,维权十分困难。新规明确用工底线,要求薪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加班报酬,禁止高危岗位用工,强制参保工伤保险,并签订书面协议,全方位保障老人收入、休息与安全。新规兼顾劳动者、企业与社会三方:老年人务工有兜底保障,企业用工有合规标准,也能盘活老年劳动力,缓解行业用工短缺。

政策落地还需监管持续跟进,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降低企业合规成本。该规定补齐老年就业保障短板,真正实现老年人劳有所得、伤有所依。

川煤华荣能源新维煤业公司 程方强:

超龄务工权益新规落地,既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完善社保体系的关键一步,也对劳动者、企业、社会三方带来深刻改变,整体利大于弊。

新规直击超龄务工最关切的痛点,明确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来说,短期用工成本上升,长期倒逼其规范经营。从长期来看,倒逼企业优化岗位分层,把高强度、高危岗位留给适龄劳动者,为老年人匹配轻量适配岗位,降低事故风险,淘汰粗放廉价用工模式,降低企业诉讼、赔偿隐性风险,打通退休前后就业保障衔接,为渐进式延迟退休落地配套制度支撑。

对劳动者而言,外出务工不再“裸奔”,工伤、欠薪、超负荷用工都有法律撑腰;对企业而言:短期阵痛换长期合规经营,减少用工纠纷;对社会而言:释放老年人力资源,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是兼顾发展与公平的重要政策落地。

新规落地关键在于监管执法配套、小微企业减负、基层普法宣传,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把纸面权益转化为老年劳动者实实在在的保障。

兴文县总工会 何述涛:

笔者认为,新规的最大突破在于将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不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直接为超龄劳动者划定劳动报酬、工伤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底线---8700万至1.2亿“银发打工人”的劳动权益,从此不再因“身份”而被悬空。

过去,超龄劳动者维权难,根子卡在“身份”上。用人单位常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同一个岗位干同样的活,出了工伤,正式工能走工伤认定,超龄工人却只能打劳务官司,耗时耗力,赔偿天差地别。新规要求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须为其参加工伤保险---这些“硬杠杠”让权益保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监管部门须对“协议不签、工伤不保、报酬不达标”的企业严肃查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降低超龄劳动者维权成本。让每一位仍在发挥余热的超龄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安心工作,这是制度应有的担当,也是社会应有的温度。

沐川县委政法委 罗功臣:

笔者认为,养老用工新规正式落地,为“银发打工人”撑好“权益伞”,将超龄务工人员从“劳务关系”的模糊地带拉入“劳动权益保障”的清晰框架,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正名”与“兜底”。过去,超龄劳动者常因身份尴尬,陷入“工伤难认定、维权无门路”的困境。新规明确了企业在工伤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责任,本质上是对这一群体劳动价值的重新审视与尊重。在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背景下,许多“银发打工人”并非追求“老有所乐”,而是出于生计或社会参与的需要选择继续奔波。保障他们的权益,就是保障一个家庭的稳定。

一方面,要警惕企业因用工成本上升而变相排斥超龄人员;另一方面,要简化认定程序,让政策红利能便捷地惠及每一位务工者。只有把制度的暖意转化为可感的实惠,“老有所为”才能更有底气,社会共识才能更加凝聚。

重庆市沙坪坝区融媒体中心 赵杰昌:

新规直击银发劳动者维权痛点,在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彰显了民生温度与社会发展的治理智慧。

这些制度性安排,避免了过去司法裁判尺度不统一带来的争议,也推动了“银发用工”从无序走向规范化。但要让制度红利真正惠及一线劳动者,各地相关部门要针对建筑、环卫等超龄用工密集行业开展专项巡查,畅通调解、仲裁渠道,简化维权流程。企业要规范用工协议,落实参保、休假、防护等方面责任。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当下,新规消除了超龄人员返聘、再就业等方面的顾虑,既保障了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举措。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监管,打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巡查,以有力举措维护劳动者权益。

内江市资中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汤飞:

笔者认为,养老用工新规的实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就业观和日渐完善的就业保障。一方面,随着健康水平的提高,超龄务工队伍日渐壮大,可见人们的就业观发生了与时俱进的变化。法定退休了,但仍有充足的干劲、丰富的经验,具备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主客观条件,通过发挥余热丰富“退休生活”。同时,超龄务工阶段也可作为衔接和过渡阶段,避免产生失落感,从而增强获得感,最终提升幸福感。另一方面,新规的实施,充分尊重并保护超龄务工人员的劳动事实、劳动权益,而不再是用工单位“说了算”,超龄务工人员不必担心遭遇被侵权的烦心事,就业更有保障,也更有益于身心健康。

新规的落地必须逗硬执行。各级部门要通过宣讲、督促、检查等形式推动新规真正惠及广大超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自觉依规经营,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超龄劳动者也要敢于依法维权,对侵犯正当权益的行为说“不”,各方合力营造良好的超龄用工环境。

中铁二局电务公司办公室 张承林: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迈出了从“制度空白”到“有规可依”的关键一步。

一方面,新规填补了长期以来制度真空带来的监管空白,为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和就业权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新规通过明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政府部门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保障体系,提升兑现权益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当然,新规落地后,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界定超龄用工的劳动合同性质?如何平衡用人单位成本与劳动者权益?如何确保监管到位?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依法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落实各项权益的保障义务;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能够从“有规可依”走向“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体面工作、尊严生活。

下期话题:剑指违规PK刺激打赏等6类问题,中央网信办整治网络娱乐团播乱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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