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产生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国务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怎么办理退休呢?2月16日,个体经营者郭先生来电咨询了以上相关问题。
针对郭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志元律师表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另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不再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按月或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缴费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并且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银行代收代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在办理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杨志元律师说。 记者向晓文